盐田港: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次会议于2024年7月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雨田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226.44万元。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3名关联董事乔宏伟先生、向东先生和钟玉滨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间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6,000万元,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提款。贷款期限5年,贷款利率为LPR5Y-107BP,到期一次性还本,按季付息,可提前还款。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陈磊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原因,陈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磊先生除担任部分子公司董事外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陈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磊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投资发展,规范运作及建设经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陈磊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