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关于收到剩余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剩余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深江铁路建设需要,本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签署《搬迁补偿协议书》,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A/B/D航站楼前停车场、东部通航、垃圾站、国内货运村一期六个区域属于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总金额为555,639,706.00元。前期,公司收到征收预付补偿款5.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剩余的房屋征收补偿款,金额35,639,706.00元。本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具体情况以本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