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通过邮件和短信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3张。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潘明华、监事李洁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关于广告媒体资产交易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前期,公司广告资源授权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雅仕维”)经营。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拟购买机场雅仕维投建的相关广告媒体资产,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广告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评估值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