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4-17  天健集团(000090)公司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1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班子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依规组织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的业务和事项,聚焦公司关键业务和高风险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

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具体是:

公司治理层面: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内部审计、企业文化。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招标采购、工程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成本管理、担保业务、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建设及对子公司的管控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点主要包括:筹资风险、招标采购风险、工程管理风险、重大项目投资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继续采取自评和独立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点、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程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的定性认定主要是: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表述错误的。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

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

重大错报。财务报告的重要性水平由审计委员会确定。

⑥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⑦监管部门认定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形。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虽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较大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

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资产潜在错报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
净资产潜在错报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利 润总额的5%错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报中内部控制是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目标、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根据其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① 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 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④ 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且影响较大。

⑥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① 决策程序不够完善。

②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形成损失。

③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且有一定影响。

④ 内部控制评价存在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非财报中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执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一经确定,在不同评价期间必须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