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债券代码:149739.SZ债券简称:21天健Y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发行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1天健Y1;债券代码:149739.SZ)。根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个周期(即延长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在2024年12月
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完成本期债券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天健Y1;
3、债券代码:149739.SZ;
4、发行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25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债券利率:
4.15%;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起息日:
2021年
月
日;
、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月
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交易日);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债券担保情况: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情况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年度付息日前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根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
个周期末,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在2024年
月
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完成本期债券各项工作。
三、本期债券到期日调整后的兑付兑息列表
类型 | 起息日 | 派息/兑付日 | 利率 | 计划面值(元) | 每张兑付本金金额(元) | 每张派息金额(元) | 每张派息/兑付额(元) |
派息 | 2021/12/10 | 2022/12/10 | 4.15% | 100.00 | 0 | 4.15 | 4.15 |
派息 | 2022/12/10 | 2023/12/10 | 4.15% | 100.00 | 0 | 4.15 | 4.15 |
兑付 | 2023/12/10 | 2024/12/10 | 4.15% | 100.00 | 100.00 | 4.15 | 104.15 |
四、本期债券的相关机构
、发行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冰电话:0755-88910546传真:0755-82990006
2、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泽楷电话:0755-81981425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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