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独立董事关于改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审阅了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关于改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推荐,提名林子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调整张衍先生在本公司相关职务。我们审查了林子豪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林子豪先生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林子豪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本次提名改选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林子豪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天云 张平 刘全胜 李锡明
二○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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