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资料和通知已于2023年5月19日发送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经征询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意见,现提名梁景、焦文胜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梁景女士,1983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信集团稽核审计部业务四处主审、高级主审,中信集团稽核审计部业务三处高级主审,中信集团稽核审计部业务四处高级主审、负责人。现任中信集团稽核审计部业务四处处长。
焦文胜先生,1970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普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中信集团法律部高级公司律师、高级主管,中信集团法律合规部法律事务处高级主管(其间:
挂职任中信建设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集团法律合规部法律事务处高级主管。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