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4年12月24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5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自2021年度起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过去一年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