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张坚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0 人,代表股份240,442,75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 234,766,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8 人,代表股份5,676,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9 人,代表股份6,323,28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 646,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8 人,代表股份5,676,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29,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27%; 反对1,776,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9%;弃权 236,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621%;反对1,77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978%;弃权236,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