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TCL科技(000100)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TCL财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管理风险,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存贷款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往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有关内控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担保情况。

三、关于2023年上半年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中有部分原材料需从海外采购,涉及结算币种繁多,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风险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为操作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订立了风险敞口管理限额,有效控制了风险。公司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签约机构经营稳健、资信良好。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公司日

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制定的《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相关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干勇、陈十一、万良勇、刘薰词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