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债券简称:19TCL02 | 债券代码:112938.SZ |
债券简称:19TCL03 | 债券代码:112983.SZ |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发行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4年6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发行人”)对外公布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4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6第三节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8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 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1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2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3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14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5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6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7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9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0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债券简称 | 19TCL02 |
债券代码 | 112938.SZ |
起息日 | 2019年7月23日 |
到期日 | 2024年7月23日 |
债券余额 | 10.00 |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05 |
还本付息方式 |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行权日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
债券简称 | 19TCL03 |
债券代码 | 112983.SZ |
起息日 | 2019年10月21日 |
到期日 | 2024年10月21日 |
债券余额 | 4.40 |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2.95 |
还本付息方式 |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行权日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公开披露各项信息。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发生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及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三、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19TCL02和19TCL03均无增信措施。
四、监督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19TCL02和19TCL03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19TCL02和19TCL03债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按照监管要求
和协议约定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3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公告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19TCL02和19TCL03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19TCL02和19TCL03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七、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19TCL02和19TCL03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发行人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和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聚焦半导体显示业务、新能源光伏及其他硅材料业务的核心主业发展,致力实现全球领先的战略目标。
(二)经营业绩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业务板块 | 2023年 | 2022年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半导体显示 | 836.55 | 720.95 | 13.82 | 48.46 | 657.17 | 651.48 | 0.87 | 39.46 |
新能源光伏及其他硅材料业务 | 591.46 | 471.71 | 20.25 | 31.71 | 670.10 | 550.67 | 17.82 | 40.23 |
分销业务 | 301.10 | 289.49 | 3.85 | 19.46 | 318.48 | 305.74 | 4.00 | 19.12 |
其他及抵消 | 14.56 | 5.52 | 不适用 | 0.37 | 19.78 | 11.36 | 不适用 | 1.19 |
合计 | 1,743.67 | 1,487.68 | 14.68 | 100.00 | 1,665.53 | 1,519.25 | 8.78 | 100 |
二、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分析 |
1 | 总资产 | 38,285,908.60 | 35,999,623.20 | 6.35% | - |
2 | 总负债 | 23,759,311.30 | 22,785,747.90 | 4.27% | - |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292,186.60 | 5,067,852.00 | 4.43% | - |
4 | 资产负债率 | 62.06 | 63.29 | 下降1.23个百分点 | - |
5 | 流动比率 | 1.03 | 1.09 | -5.50% | - |
6 | 速动比率 | 0.84 | 0.89 | -5.62% | - |
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99,681.50 | 3,367,562.40 | -40.62% | 主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分析 |
1 | 营业收入 | 17,436,665.70 | 16,655,278.60 | 4.69% | - |
2 | 营业成本 | 14,876,759.70 | 15,192,548.90 | -2.08% | - |
3 | 利润总额 | 505,182.40 | 105,705.10 | 377.92% | 主要系半导体显示终端需求波动趋缓,且呈现季节性改善,行业利润率回升,发行人半导体显示业务业绩同比增加所致 |
4 | 净利润 | 478,078.40 | 178,805.90 | 167.37% | 主要系半导体显示终端需求波动趋缓,且呈现季节性改善,行业利润率回升,发行人半导体显示业务业绩同比增加所致 |
5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1,493.40 | 26,131.90 | 747.60% | 主要系半导体显示终端需求波动趋缓,且呈现季节性改善,行业利润率回升,发行人半导体显示业务业绩同比增加所致 |
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531,475.60 | 1,842,637.60 | 37.38% | 主要系半导体显示终端需求波动趋缓,且呈现季节性改善,行业利润率回升,发行人半导体显示业务业绩同比增加 |
序号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分析 |
所致 | |||||
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4,079,705.60 | -4,683,597.30 | 12.89% | - |
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179,176.40 | 3,140,065.60 | -94.29% | 主要系发行人融资规模降低,同时发行人偿还部分项目贷款所致 |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
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19TCL02和19TCL03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及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募集资金专户规范使用。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19TCL02和19TCL03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报告期内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报告期内,中信证券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的核查手段包括:
1、每月重大事项排查发行人的反馈情况;
2、舆情监测;
3、发现触发重大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的核查。
发行人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了《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报告期内,19TCL02已于2023年7月24日按期足额支付当期应付利息,19TCL03已于2023年10月23日按期足额支付当期应付利息。
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按时足额支付存续债券本息,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资产负债率(%) | 62.06 | 63.29 |
流动比率(倍) | 1.03 | 1.09 |
速动比率(倍) | 0.84 | 0.89 |
EBITDA利息倍数 | 6.36 | 5.17 |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2年末及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09、
1.03,速动比率分别为0.89、0.84,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下降。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2年末及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3.29%、62.06%,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从EBITDA利息倍数来看,2022年末及2023年末,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5.17、6.36,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19TCL02和19TCL03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根据约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19TCL02和19TCL03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19TCL02及19TCL03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19TCL02及19TCL03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出具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19TCL02及19TCL03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作为上述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
务的执行情况根据19TCL02及19TCL03《募集说明书》: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也不会新增非经营性的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核准用途,不会转借他人。根据发行人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措施,保障债务偿付。”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上述承诺执行情况存在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