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品种一)兑付暨摘牌公告

查股网  2026-06-04  TCL科技(000100)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524602

债券简称:25TCLDK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

(第一期)(品种一)兑付暨摘牌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5TCLDK

债券代码:524602

债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5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6 月5 日

兑付日:2026 年6 月8 日(2026 年6 月7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下同)

摘牌日:2026 年6 月8 日

计息期间:2025 年12 月19 日-2026 年6 月6 日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 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品种一)将于2026 年6 月8 日支付自2025 年12 月 19 日至2026 年6 月6 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

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25TCLDK

4、债券代码:524602

5、债券余额:5 亿元

6、债券期限:170 天

7、当前票面利率:1.74%

8、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9、选择权条款:无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间 (2025 年12 月19 日至2026 年6 月6 日)的票面利率为1.74%。每10 张 “25TCLDK”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08.104109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本息金 额为人民币1,006.483287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 持有人实际每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08.104109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5 日

2、兑付日:2026 年6 月8 日

3、摘牌日:2026 年6 月8 日

4、最后交易日:2026 年6 月5 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5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TCLDK”持有 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 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的规 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 号TCL 科技大厦

联系人:徐聪

电话:0752-2376069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王晓虎、冯诗洋

电话:0755-23835483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