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康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6证券代码:400166 证券简称:宜康3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6,028,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为下属非营利性医院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56,028,16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56,028,16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序号 |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公司子公司为下属非营利性医院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二)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林致学、张腾飞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