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关于控股孙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告
2023年3月28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控股孙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孙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加坡亚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德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亚德”)自成立以来,始终租赁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山鹰大道11号(以下简称“厂房”)作为企业住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出租方为浙江巨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巨宏”),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
浙江亚德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订单生产、搬迁成本、员工客户流失等多重因素影响,经双方协商一致,浙江亚德拟以评估值2,323.39万元购买该厂房,其中自有资金1,323.39万元,银行贷款1,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或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浙江巨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注册资金:2,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施飘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7044674696;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等;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农业机械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浙江巨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浙江巨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固定资产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厂房基本信息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山鹰大道11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1,636平方米,为独用土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9,252.5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屋
结构为钢结构。证书编号: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7243号。
2、类别:固定资产。
(二)权属情况
厂房所有人浙江巨宏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于2021年8月30日设立固定资产最高额抵押,抵押范围长兴县煤山镇山鹰大道11号的厂房土地,抵押金额1,700万元,抵押期限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7年8月30日。浙江巨宏已承诺:将在签署厂房转让协议后解除上述抵押,使厂房具备过户条件。
除上述抵押情况外,本次固定资产标的权属关系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三)评估情况
浙江亚德聘请了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拟投资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2)第467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厂房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2,323.39万元,账面价值953.22万元。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1 | 固定资产 | 642.12 | 1,660.19 | 1,018.07 | 158.55 |
2 | 无形资产 | 311.10 | 663.20 | 352.10 | 113.18 |
资产总计 | 953.22 | 2,323.39 | 1,370.17 | 143.74 |
(四)经济价值评价
经测算,购置现有厂房的年折旧摊销及利息费用小于厂房的年租赁费用,预计每年节约成本48万元。
四、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固定资产投资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
五、本次固定资产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事项属于固定资产投资事项,浙江亚德购置现有厂房系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节约成本费用,提高浙江亚德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浙江亚德战略发展要求;本次固定资产投资事项资金筹措采取浙江亚德自筹及银行贷款方式解决,不会对浙江亚德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现有厂房土地设有固定资产最高额抵押,该厂房所有人浙江巨宏已承诺将在签署厂房转让协议后解除上述抵押,使厂房具备过户条件;双方将在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解除抵押时限,保证平稳过户,尽最大努力降低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3、法律意见书
4、浙江巨宏承诺函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