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3  中成股份(0001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2020-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中兴华,该所原聘期已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本事项与中兴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华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5)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6)2022年度末,中证天通合伙人46人,注册会计师22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6人;

(7)2022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38,882.5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1,937.0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83.25万元;

(8)2022年度,中证天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审计收费:1,667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73家,审计收费:

1,051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

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职业风险基金年末数1,203.41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近三年不涉及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索还锁,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冬冬,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邵富霞,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挂牌公司21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索还锁、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冬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项目合伙人索还锁、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冬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预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10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进行了充分调研,并对其相关

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聘任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10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