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24  中成股份(0001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拟变更中审众环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10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本事项与中证天通进行了充分沟通,中证天通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5)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6)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7)人员信息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8)财务情况

2023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9)客户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任职人员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李建树,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富邦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邹行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拟):刘钧,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建树、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钧,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与2023年度同比保持不变。审计费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证天通2023年度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证天通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拟变更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相应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及中审众环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变更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变更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变更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10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5、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