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6月 20日召开第九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第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安徽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2、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第九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一般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5)。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4日开市起复牌;
3、2023年2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4、2023年3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5、2023年4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6、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第九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年5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8、2023年6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于近期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双方对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条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达成预期共识。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交易双方经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终止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3年6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第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终止事项,并就本次关联交易的终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披露后的推进阶段,尚未履行公司股东大会等审议和审批程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是基于近期市场环境变化,交易条件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交易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终止本次交易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