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第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宏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并购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整合能力,促进公司未来发展,加快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的布局。公司拟与北京京工弘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朴弘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九城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康弘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产业基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000万元人民币,占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75%。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投资产业基金的具体事项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