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拟向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拟向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川能风电10%股权及川能风电下属四川省能投美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6%股权和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同时,川能动力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2023年第10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0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