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7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最近一期1年期LPR上浮20BP。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4日,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甘西”)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与能投甘西签署《财务资助合同》,公司向能投甘西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最近一期1年期LPR上浮20BP,借款专项用于理塘光伏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开办费、税费及履约保证金缴纳等,借款方式为信用方式。其他股东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电力开发集团”)、四川凯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城能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或担保措施。
(二)交易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28,000万元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本次财务资助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2023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能投电力开发集团、凯城能源公司组建设立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甘西”或“项目公司”),推进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3#地块高城80万千瓦光伏项目(以下简称“理塘光伏项目”)开发、投资和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90号)。理塘光伏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9日在四川省发改委完成投资备案,取得《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312-510000-04-01-690955】FGQB-2575号)。由于项目建设工期紧,为保障项目开工建设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常推进,公司决定向能投甘西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334MAD9AA7L7Q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军明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7日注册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高城镇车马村123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说明:经核查,能投甘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关系说明: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出资金额 |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51.0% | 10,200万元 |
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44.0% | 8,800万元 |
四川凯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 | 1,000万元 |
合 计 | 100% | 20,000万元 |
(三)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能投甘西于2023年12月27日登记设立,无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四)履约能力分析
能投甘西无不良资信,还款来源为股东资本金及项目贷款。理塘光伏项目已在四川省发改委完成投资备案,项目不存在不确定性,履约有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4月15日,公司与能投甘西签署《财务资助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借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借款用途:专项用于理塘光伏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开办费、税费及履约保证金缴纳等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年利率在最近一期1年期LPR上浮20BP结算方式:按季付息,到期一次归还借款(可提前还款)担保措施:信用方式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用于理塘光伏项目前期工作,有助于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本次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鉴于公司为能投甘西的控股股东,能投甘西法人治理结构(未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经理层均由公司委派)及财务资助有偿原则等因素,公司能够对其重大决策、财务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三)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积极跟踪项目建设进展及财务状况,通过内部流程强化借款资金管控并监督资金流向,以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投甘西开发建设的理塘光伏项目是公司推进“多能互补”的首个项目,项目已取得四川省发改委投资备案,接入方案及用地已明确,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不确定性或实质性障碍。由于项目建设工期较紧,能投甘西已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以便尽快满足开工建设条件,包括现场踏勘可研报告编制、地形测绘等工作以及前置
行政许可涉及各项专题已陆续启动。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支持项目尽快达成开工建设条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资金充裕且融资渠道畅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借款利率在同期市场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符合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其它股东虽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措施,但公司作为能投甘西的控股股东,该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层均由公司委派,能够有效控制其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重要活动,并通过内部管理流程实现借款管控与现金流向的监督,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向能投甘西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除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以外的其他任何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2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其他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财务资助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