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龙伟)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龙伟)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报告期内的工作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70年10月出生,法学硕士、执业律师,于2012年6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2006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该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同时,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全国十余家大型仲裁机构仲裁员,2018年被授予四川省优秀律师,2021年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此外,还担任成都市市委、市政府等四大班子法律顾问,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专家,四川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四川大学法学院校外硕导,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成都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成都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等社会职务,自202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建言献策、认真表决,对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18 | 7 | 11 | 0 | 0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否 |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于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6 | 6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3 | 3 | 0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0 |
战略委员会 | 5 | 5 | 0 |
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 | 3 | 3 | 0 |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组织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作为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在公司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时对各项制度制定及修订进行了指导、监督,并发表了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在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本人对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以及其他重大投资事项提出了意见,在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积极发挥了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作用。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及需要重点关注事项,并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就关联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重要事项发表意见。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4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及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2023年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事前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及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审计人员就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5、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
6、公司现场工作和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成本管理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与执行情况,充分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公司李家沟锂矿建设项目了解李家沟矿山开发建设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本人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证证券交易所、四川省证监局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积极学习最新规则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监管规则变化,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
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底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均为风电、光伏项目,系依托公司控股股东旗下其他能源项目配置获取资源,有助于快速提升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做大做强公司风力发电业务,打造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新能源发电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审核该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有效防范公司重大经营风险。
3、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3月30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专业水平,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熟悉公司业务情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任免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本次调整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成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了解,何连俊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同意提名何连俊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披露方案的议案》,本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核该议案,认为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未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以下情况发生: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的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了
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本人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特此报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龙伟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