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148936.SZ证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相应责任。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亿元(含)的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60号”文注册。根据《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亿元(含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
亿元,票面利率为
2.42%,认购倍数为
1.80倍。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全部用于向子公司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全部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认购
0.2
亿元。经核查,以上报价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
知》等各项有关要求。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的情况。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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