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战略重组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股网  2024-12-06  川能动力(000155)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战略重组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路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24年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4川新能GCV01”,债券代码:148936.SZ)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2023年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24川新能GCV01”的《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约定,现就发行人控股股东战略重组情况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9日收到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发来的通知,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启动能投集团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

上述事宜目前不涉及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述事宜涉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中信证券作为“24川新能GCV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