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3-25  华数传媒(000156)公司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数传媒《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材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和本事项涉及的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杨扬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拟聘任人员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本次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系因公司管理需要,相关人员调整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聘任沈子强先生、陆忠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曹燕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姚铮:
王兴军: 吴建平: 鞠宏磊: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