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A座209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28)。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