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19  华数传媒(000156)公司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订前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十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裁(即经理,下同)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五)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1、除证券投资外的风险投资均须提交董事会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五)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1、除证券投资外的风险投资均须提交董事会

审议。

2、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除证券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3、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审议。2、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除证券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3、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审议。2、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除证券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3、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9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5-9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六条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一百四十六条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总裁依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执行相关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和经营层做出决定。第一百五十七条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包括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相关手续,章程修改以工商登记机构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