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监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资产核销的书面意见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监事:
颜 梦 玉 熊 焰 明 刘 小 平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监事:
颜 梦 玉 熊 焰 明 刘 小 平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