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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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1391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联重科”)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联重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中联重科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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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1391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联重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中联重科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联重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41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6,000万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1,209,4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8,999,994.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301,886.79元,筹集资金净额为5,145,698,107.84元。
2021年1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267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198,999,994.63 |
减:各项发行费用 | 53,301,886.79 |
募集资金净额 | 5,145,698,107.84 |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4,625,058,858.47 |
减:手续费支出 | 12,147.79 |
加:利息收入 | 242,949,470.82 |
募集资金余额 | 763,576,572.40 |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 | 账号 | 余额(元) |
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 731908492410666 | 1,052.96 |
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长沙麓谷支行 | 56200188000063803 | 522,594,588.90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 431101888013000837739 | 9,276,441.91 |
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 66150078801800001114 | 231,703,431.64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长沙伍家岭支行 | 20000013615100038963896 | 1,056.99 |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33,452.5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453号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514,569.8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399.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2,505.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2]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4]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240,000 | 240,000 | 41,273.73 | 201,749.96 | -38,250.04 | 84.06% | 2022年6月30日 | 283,692.21 | 不适用 | 否 | ||
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130,000 | 130,000 | 27,834.65 | 115,295.22 | -14,704.78 | 88.69% | 2023年6月30日 | 26,581.87 | 不适用 | 否 | ||
搅拌车类产品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 否 | 35,000 | 35,000 | 3,291.61 | 35,307.49 | 307.49 | 100.88% | 2022年9月30日 | 201,348.15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4,900 | 109,569.81 | 0.00 | 110,153.22 | 583.41 | 100.5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19,900 | 514,569.81 | 72,399.99 | 462,505.89 | -52,063.92 | - | - | 511,622.2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33,452.5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453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金额。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和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尚有部分供应商的款项未支付。注3:此处列示相关项目实现的收入情况。注4:公司相关募集文件披露的项目预计效益为内部收益率,由于项目投入运营时间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项目是否达到整体经济效益计算期的预计内部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