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2  常山北明(0001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3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秘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额585,709,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38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7人,代表股份9,944,2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21%。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31人,代表股份数额595,653,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606%。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944,2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221%。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5,457,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对1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5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5,457,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对1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5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517,2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807,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84%;反对1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5,457,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对1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5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457,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对1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5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516,2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9%;反对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806,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83%;反对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72%;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45%。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38,333,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5%;反对1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807,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84%;反对1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514,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7%;反对13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805,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032%;反对13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5,517,2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517,2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807,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84%;反对5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72%;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4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王力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