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公司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分 红派息的有关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公司以2025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598,616,721 股为 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27 元(含税),共计派发43,162,651.46 元,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 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 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8,616,72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2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24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54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27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6 月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 号天利商务大厦九楼
咨询联系人:李鹏韬 李娇
咨询电话:0311-86255070
传真电话:0311-86673856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安排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