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159 证券简称:国际实业 公告编号:2024-77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9月2日(周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股票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至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6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6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国际实业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2.04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限售期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2.0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09 | 募集资金投向 | √ |
2.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同意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 √ |
8.00
8.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12均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8月17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件的方式登记。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1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国际实业三楼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国际实业三楼证券部
联系人:沈永、顾君珍
联系电话:0991-5854232
传真:0991-2861579
邮政编码:830011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159”,投票简称:“国际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若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未升级,或未显示网络投票栏目,请咨询所开户的证券公司,或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9月2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填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2.04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2.0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09 | 募集资金投向 | √ | ||||
2.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00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同意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注:1、委托人的授权指示应在投票栏下面的方框中进行投票,投票方法参照本会议通知所列示的相关规定。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复印有效)。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