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06  国际实业(000159)公司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 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同日,公司与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融能”) 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公司本次拟向新疆融能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新疆融能同意依据《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 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新疆融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或重组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 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 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5 年9 月24 日、2025 年10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与新疆融能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

2026 年6 月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新疆融能签署《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 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签署时间:2026 年6 月5 日

甲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对《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甲、乙双方同意将《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作如 下修改:

1、《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第2 项修改为:“乙方系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拟按照本

协议约定条件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条件, 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 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

2、《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3、认购价格修改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认购价格为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 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发行 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乙方同意,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期由发行人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认购人保护上市 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3、《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4、认购数量修改为: “本次认购数量按照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认购人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 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 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 股 部分的对价赠予国际实业)。

双方确认,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5、认购金额及支付 方式修改为:“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661,904,608.23 元(含本数)。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按照缴款通知书载明的期限将全部认购金 额一次性转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金额在 依法验资完毕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由保荐机构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

(三)与《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关系

《补充协议》为《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与《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 协议》与《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 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无约定的,按《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 协议》约定执行。

(四)《补充协议》的生效

《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之日起成立,经甲、乙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附生效条件之 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若《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因任何 原因终止,《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6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 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 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2026 年6 月3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 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

2026 年6 月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