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7 日召开的公司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总股本480,685,9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 金股利0.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为480,685,993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仍为480,685,993 股,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0,685, 9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1 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4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2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7 月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6 年7 月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 号
咨询联系人:陈昱成、刘珂米
咨询电话:0991-5854232
传真电话:0991-286157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