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原名“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2023年3月对外披露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财信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财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26
第三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 27
第四章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 31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34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35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37第八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38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40
第十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 41
第十一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 ...... 42
第十二章 其他情况 ...... 43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发行人、公司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专业投资者 |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 | 指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1申宏01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1申宏02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21申宏04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
21申宏05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
21申宏06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
22申宏01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2申宏02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22申宏03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
22申宏04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
22申宏06 | 指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
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债券 | 指 | 21申宏01、21申宏02、21申宏04、21申宏05、21申宏06、22申宏01、22申宏02、22申宏03、22申宏04及22申宏06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普华永道 | 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工作日 | 指 |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2年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71号)核准,发行人发行总额不超过150.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20.00亿元,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30.00亿元,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30.00亿元,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30.00亿元,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40.00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790号)核准,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4.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
25.50亿元。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发行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申宏01”,债券代码:“149393.SZ”;品种二债券简称:“21申宏02”,债券代码:“149394.SZ”)。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6、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
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公告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其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其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附第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调整第6个和第7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公告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其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其第6个和第7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品种一)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本期债券品种二附第5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并接受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本期债券品种一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自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品种二附第5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自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股东配售。
1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21年3月5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3月8日。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8年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6年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9、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3、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4、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27、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8、质押式回购: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发行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1申宏04”,债券代码:“149553.SZ”)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股东配售。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21年7月14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7月15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付息日: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7月1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兑付日期为2028年7月1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5、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1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1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19、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23、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1、发行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申宏05”,债券代码:“149578.SZ”;品种二债券简称:“21申宏06”,债券代码:“149579.SZ”)。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6、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
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股东配售。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21年8月3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8月4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8月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8月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6、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1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0、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1、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2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质押式回购: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发行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申宏01”,债券代码:“149825.SZ”;品种二债券简称“22申宏02”,债券代码:“149826.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其中品种一(22申宏01)实际发行规模为18亿元,品种二(22申宏02)实际发行规模为12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
5、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2、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14、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5、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6、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3月8日。
17、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7年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2、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3、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8、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发行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申宏03”,债券代码:“149898.SZ”;品种二债券简称“22申宏04”,债券代码:“149899.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
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
5、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2、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14、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5、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6、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4月26日。
17、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4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4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5年4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7年4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2、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3、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8、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1、发行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申宏06”,债券代码:“148054.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25.50亿元(含25.50亿元)。
4、债券期限: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
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25.50亿元(含25.50亿元)。
5、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13、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4、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5、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8月30日。
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付息日:2023年至2032年每年的8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2032年8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2、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3、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偿还到期债务。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生变更,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财信证券关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对发行人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财信证券督导发行人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项和2022年年度报告等,并针对发行人重大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第三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1室 |
注册资本:25,039,944,560元 |
法定代表人:黄昊 |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1996年9月1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132278661Y |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0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出自该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金融、个人金融、机构服务与交易、投资管理四个板块业务。
2022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060,964.46万元,其中企业金融收入311,715.6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5.12%;个人金融收入685,990.6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3.28%;机构服务与交易收入908,867.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4.10%;投资管理收入154,391.1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49%。
(一)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企业金融 | 311,715.62 | 359,899.45 | -13.39 | - |
其中:投资银行 | 229,452.88 | 219,760.05 | 4.41 | - |
本金投资 | 82,262.74 | 140,139.39 | -41.30 | 1 |
个人金融 | 685,990.69 | 965,959.66 | -28.98 | - |
机构服务与交易 | 908,867.01 | 1,956,959.17 | -53.56 | 2 |
投资管理 | 154,391.15 | 147,924.52 | 4.37 | - |
合计 | 2,060,964.46 | 3,430,742.81 | -39.93 | 3 |
变动幅度超过30%的原因分析如下:
1、2022年,公司本金投资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2,262.74万元,同比减少41.30%,主要系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国内资本市场呈现较大波动,报告期内科创50指数下跌31.35%,国内股权投资市场“募、投、管、退”均受到较大影响。
2、2022年,公司机构服务及交易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08,867.01万元,同比减少53.56%,主要系FICC销售及交易业务受市场影响较大,特别是2022年四季度,经济反弹的“强预期”导致债市快速调整,理财赎回负反馈放大波动,信用利差大幅走阔至2020年以来高位。权益类销售及交易业务受地缘冲突、美联储加息节奏等内外部环境综合影响,权益市场整体呈现震荡波动走势,截至2022年末,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创业板指、中证800全年分别下跌15.13%、
25.85%、29.37%、21.32%。
3、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0,964.46万元,同比减少39.93%,主要系企业金融业务中的本金投资收入和机构服务与交易服务收入下降所致。
(二)成本、费用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企业金融 | 187,892.41 | 193,326.18 | -2.81 | - |
其中:投资银行 | 150,958.97 | 131,627.21 | 14.69 | - |
本金投资 | 36,933.45 | 61,698.97 | -40.14 | 1 |
个人金融 | 526,866.32 | 544,364.38 | -3.21 | - |
机构服务与交易 | 882,385.82 | 1,456,407.81 | -39.41 | 2 |
投资管理 | 151,278.67 | 123,561.81 | 22.43 | - |
税金及附加 | 14,466.37 | 18,298.59 | -20.94 | - |
业务及管理费 | 1,014,059.98 | 1,072,866.57 | -5.48 | - |
变动幅度超过30%的原因分析如下:
1、2022年,公司本金投资业务板块的营业成本为36,933.45万元,同比减少40.14%,主要系受市场影响本年本金投资业务缩减所致。
2、2022年,公司机构服务及交易业务板块的营业成本为882,385.82万元,同比减少39.41%,主要系受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业务规模缩减所致。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2022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资产总计 | 61,311,702.45 | 60,101,146.73 | 2.01 |
负债总计 | 49,643,733.17 | 49,395,687.32 | 0.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504,494.43 | 9,522,200.81 | -0.19 |
少数股东权益 | 2,163,474.86 | 1,183,258.60 | 82.84 |
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667,969.29 | 10,705,459.40 | 8.99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2,060,964.46 | 3,430,742.81 | -39.93 |
营业利润 | 312,541.23 | 1,113,082.62 | -71.92 |
利润总额 | 304,996.27 | 1,107,912.23 | -72.47 |
净利润 | 313,954.73 | 953,458.73 | -67.0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8,906.79 | 939,836.94 | -70.32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18,112.17 | -4,081,801.47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3,887.32 | 3,204,072.92 | -155.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8,463.56 | 3,166,275.43 | -156.8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25,787.97 | 14,606,143.32 | 0.82 |
第四章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71号)核准,发行人发行总额为不超过150.00亿元的公司债券。21申宏01、21申宏02发行规模为20.0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8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1申宏04发行规模为30.0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5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1申宏05、21申宏06发行规模为30.0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4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2申宏01、22申宏02发行规模为30.0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8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2申宏03、22申宏04发行规模为40.0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790号)核准,发行人发行总额为不超过124.00亿元的公司债券。22申宏06发行规模为25.5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0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21申宏01、21申宏02募集资金
20.0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21申宏04募集资金30.0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置换用于兑付的自筹资金;21申宏05、21申宏06募集资金30.0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22申宏01、22申宏02募集资金40.00亿元,22申宏03、22申宏04募集资金40.0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22申宏06募集资金25.5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财信证券通过访谈发行人、收集银行资金流水账单等方法,对发行人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并按照相关要求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21申宏01、21申宏02扣除承销费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16申宏01”公司债券;21申宏04扣除承销费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16申宏03”公司债券及置换用于兑付“18申宏01”的自筹资金;21申宏05、21申宏06扣除承销费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16申宏03”公司债券。22申宏01、22申宏02扣除承销费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19申宏01”、“19申宏02”公司债券;22申宏03、22申宏04扣除承销费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19申宏04”公司债券;22申宏06扣除承销费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18亿元用于偿还“19申宏04”公司债券回售款,2.29亿元用于偿还“19申宏04”公司债券利息,其余部分用于支付已用于兑付“21申宏06”、“21申宏05”、“21申宏04”、“18申宏02”、“18申宏01”利息的自有资金。发行人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承诺一致。
三、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在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椿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21申宏01、21申宏02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在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椿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21申宏04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在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椿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21申宏05、21申宏06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在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椿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22申宏01、22申宏02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在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椿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22申宏03、22申宏04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在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北京月坛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22申宏06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并将相关定期报告按时披露。
二、临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临时报告具体情况如下表。
重大事项类型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进展 | 2022年12月12日 2022年12月08日 2022年11月29日 2022年11月09日 2022年11月02日 2022年10月18日 2022年10月11日 2022年9月23日 2022年7月1日 2022年6月22日 2022年6月10日 2022年5月12日 2022年3月23日 2022年1月4日 |
所属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及进展 | 2022年7月29日 2022年7月14日 2022年3月17日 2022年3月9日 |
董事长变更 | 2022年9月1日 |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2021年末及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57和1.58,速动比率分别为1.56和1.58。总体来看,最近两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正常水平,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2021年末及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43%和77.25%,总体来看,发行人目前的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总体来看,发行人资产流动性好,能够确保各类流动负债的正常支付。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过借款逾期不还的情况,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且与多家银行保持着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能够比较便利的获取融资。发行人资产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为主,此外发行人具有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因此发行人整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及现金流。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430,742.81万元和2,060,964.46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113,082.62万元和312,541.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39,836.94万元和278,906.79万元,良好的盈利能力是发行人到期清偿本次券本金和利息的有力保障;同时,发行人从子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也将成为本次债券偿还的有力保障。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在直接融资方面,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运作规范,盈利能力较强,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在间接融资方面,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分析
一、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本期债券无担保。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增信措施未发生变化。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没有重大变化。
2022年度,发行人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承诺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偿债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运行良好。
第八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1申宏01,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已于2022年3月8日、2023年3月8日进行了第一次及第二次利息支付,按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执行,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21申宏02,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3月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已于2022年3月8日、2023年3月8日进行了第一次及第二次利息支付,按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执行,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21申宏04,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7月1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已于2022年7月15日进行了第一次利息支付,按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执行,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21申宏05,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已于2022年8月4日进行了第一次利息支付,按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执行,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21申宏06,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已于2022年8
月4日进行了第一次利息支付,按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执行,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22申宏01,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2023年3月8日进行了第一次利息支付,按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执行,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22申宏02,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2023年3月8日进行了第一次利息支付,按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执行,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22申宏03,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4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2023年4月26日进行了第一次利息支付,按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执行,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22申宏04,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4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2023年3月8日进行了第一次利息支付,按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执行,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22申宏06,付息日为2023年至2032年每年的8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到付息时点。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评级,根据联合〔2023〕3386号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A,维持“21申宏01”“21申宏02”“21申宏04”“21申宏05”“21申宏06”“22申宏01”“22申宏02”“22申宏03”“22申宏04”“22申宏06”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十一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发行人指定的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为徐亮,2022年度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章 其他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其他义务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发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