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拟发行永续次级债券事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06  申万宏源(000166)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拟发行永续次级 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所 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了《关于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的议案》,同意申万宏源证券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并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发行永续次 级债券,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主体: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债券品种: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 亿 元(含30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四、债券期限:本次永续次级债券以每5 个计息年度为1 个重定 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申万宏源证券有权选择将本次永续次 级债券期限延长1 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 年),或全额兑付本次永 续次级债券。

五、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永续次级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永续次级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债券存续的前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前5 个计息年度内 保持不变。自第6 个计息年度起,每5 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七、票面利率重置日: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5 年之各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八、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次永续次级债券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 权,不设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次永续次级债券每个重定价周期 末,申万宏源证券有权选择将本次永续次级债券期限延长1 个重定价 周期(即延长5 年),或全额兑付本次永续次级债券,而投资者无权 要求申万宏源证券赎回本次永续次级债券。申万宏源证券应至少于续 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续期选择权行使或全额兑付公告。

九、付息方式:本次永续次级债券采用单利计息,在申万宏源证 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十、偿付顺序: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在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申 万宏源证券普通债务,先于申万宏源证券的股权资本。

十一、债券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次永续次级债券无担保。

十二、发行方式: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 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十三、发行对象: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 股证券 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四、承销方式:本次永续次级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

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补充申万宏源证券营运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等用途。具体 用途提请申万宏源证券股东授权其董事会并同意其董事会授权其执 行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六、决议的有效期:自申万宏源证券股东批准之日起至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后24 个月止。

十七、授权事项:提请申万宏源证券股东审议批准授权其董事会, 并由其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在监管机构允许或核定的额度范围内, 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全权确定发行本次永续次级债券的全部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本次永续次级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并办理监管报 批、发行、发行后信息披露等具体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与决议有效 期保持一致。提请申万宏源证券股东审议批准授权其董事会,并由其 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在上述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规 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续期选择、赎回(如有)等所有相关事宜。

申万宏源证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上述事项将在获得申万宏源证券股东同意后报相关监管部门审 核。本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