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3-092、2023-101、2023-108、2023-11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号:08*****432)、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 2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号:08*****823)、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 3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号:08*****240)。
截止 2024年 1月31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详见下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账户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注1) | 买入成本(元) (注2) | 成交均价(元/股)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3,584,210 | 0.36% | 272,350,894.14 | 11.55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9,549,677 | 0.45% | 275,762,520.58 | 9.33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 3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7,979,236 | 0.42% | 275,053,838.80 | 9.83 |
合计 | 81,113,123 | 1.23% | 823,167,253.52 | 10.15 |
(注1)以截止2023年12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 6,611,213,678股为计算基数。(注2)不含费用成本。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上述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公布、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