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4-08-30  东方盛虹(000301)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57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Receipts,以下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434,926,886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发行数量不超过43,492,688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Regulation AG)批准,公司发行的GDR于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在瑞

士证券交易所上市,GDR证券全称:Jiangsu Eastern Shenghong Co., Ltd.;GDR上市代码:DFSH。本次发行的GDR共计39,794,000份,对应的基础证券为397,94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7.18亿美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发行日当日到账,扣除基础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约为

7.15亿美元。公司GDR所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498,462.55万元(2022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应人民币6.9681元)。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GDR所得款项净额的约35%将用于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的产能或建设新产品产能;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5%将用于发展垂直整合炼化业务能力,包括支持公司从全球市场采购上游原材料;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0%将用于寻求潜在投资、并购机会及发展中国大陆以外的管理及营销网络;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0%将用于投资公司自身的研究,以提升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能力;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0%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预期收益用途代表公司对当前计划和业务条件的意图,并可能根据业务计划、条件、监管要求和当前市场条件以及与业务战略一致并符合适用法律的方式而改变。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GDR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由于GDR账户非监管户,故没有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12月GDR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美元

户名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募集资金 余额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黎世支行6020000100000016173专户已销户

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故用于存放GDR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GDR所募资金已使用71,560.68万美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占比约100.04%,超出25.75万美元,系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第1页

附表1:

2022年12月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美元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1,534.9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560.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详见注释71,534.9371,534.9375.7171,560.68100.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1,534.9371,534.9375.7171,560.68100.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1,534.9371,534.9375.7171,560.68100.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附表1 第2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根据《招股说明书》,GDR所得款项净额的约35%将用于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的产能或建设新产品产能;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5%将用于发展垂直整合炼化业务能力,包括支持公司从全球市场采购上游原材料;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0%将用于寻求潜在投资、并购机会及发展中国大陆以外的管理及营销网络:所得款项净额的约 10%将用于投资公司自身的研究,以提升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能力;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0%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单位: 美元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