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50亿元且不低于2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和3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8,558,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27%,最高成交价为60.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0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636,704,772.26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的金额下限25亿元且本次回购
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为6,572,6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44,691,584股的25%。。
六、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8,558,888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