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关于第七期全球合伙人和第四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期全球合伙人和第四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和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之第七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四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第七期全球合伙人和第四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第二次归属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期全球合伙人和第四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次归属情况
公司第七期全球合伙人和第四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设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归属考核期内各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前两个会计年度平均值的110%。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9,553,507,000元,2021年度和2020年度的平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10%为30,688,140,450元。因公司第七期全球合伙人和第四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第二个归属考核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其第二个归属考核期对应标的股票不进行归属,未归属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将由第七期全球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和第四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持股计划期满
前择机售出,售出收益返还公司。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