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美的集团(000333)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公司本次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项目的申报会计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此,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云奎 管清友 韩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