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收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重工”)下发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山东重工投资字〔2023〕18号)。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25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意见》(鲁国资〔2021〕3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备案意见,山东重工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对拟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并应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推动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