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金 融 街(00040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8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1),现将会议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周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9月15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 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扬先生的子议案
1.0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盛华平先生的子议案
1.0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白力先生的子议案
1.0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晔先生的子议案
1.0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义礼先生的子议案
1.06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鹏先生的子议案
2.00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岩先生的子议案
2.0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青先生的子议案
2.0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承韪先生的子议案
3.00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闻剑林先生的子议案
3.0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谢鑫先生的子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公司激励基金机制调整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3.上述提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监事2人,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2项议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2.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3日、9月14日(上午9:00~11:

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5日下午13:30~14:40,14:4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下午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3.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范文、陈思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2日

附件一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会议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如表一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会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9:15,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 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扬先生的子议案
1.0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盛华平先生的子议案
1.0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白力先生的子议案
1.0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晔先生的子议案
1.0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义礼先生的子议案
1.06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鹏先生的子议案
2.00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岩先生的子议案
2.0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青先生的子议案
2.0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承韪先生的子议案
3.00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闻剑林先生的子议案
3.0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谢鑫先生的子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4.00公司激励基金机制调整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意见选项具体意见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