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关于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95亿元)(基本用于中期票据借新还旧,最终规模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2.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获得监管批文后,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每期中期票据发行具体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利率以每期发行时簿记发行结果为准。
5.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行权中期票据本息、项目建设支出及项目并购等符合监管要求的合规用途(募集资金用途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6.发行时机
在中期票据发行注册有效期(2年)内,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8.担保方式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无担保。9.决议有效期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10.相关授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