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审核意见

查股网  2024-08-31  金 融 街(000402)公司公告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截止2024年6月底,公司涉及苏州、廊坊、天津三个区域三个项目存在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涉及天津、惠州两个区域两个项目存在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为了保证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准确,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进行内部减值测试。根据上述各项资产减值测算的结果,2024年半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75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8亿元,合计11.33亿元,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影响金额为-9.01亿元,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9.35亿元,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9.01亿元。

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

李 想 谢 鑫 吕国强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0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