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关于出售惠州喜来登酒店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惠州喜来登酒店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置业”)将持有的惠州喜来登酒店全部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予关联方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公司”),并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本次交易资产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资产评估价值,资产评估价值以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惠州喜来登酒店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2月28日,惠州置业与金昊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各方
转让方: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本次关联交易总价款及支付安排
依据协议约定,基于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评估,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各方同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7,555.50万元整,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安排如下:
1. 第一笔付款:协议签订生效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金昊公司收到惠州置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金昊公司向惠州置业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13,777.75万元整;
2. 第二笔付款:标的资产过户至金昊公司名下后5个工作日内,且金昊公司收到惠州置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惠州置业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40%,即人民币11,022.20万元整;
3. 尾款支付:在金昊公司涉及标的资产的特殊行业许可证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金昊公司收到惠州置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金昊公司向惠州置业支付剩余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按照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10%及过渡期差异项目予以确定支付)。
过渡期差异项目:双方应依据评估基准日(2024年2月29日)的酒店资产清单及交付日的酒店资产清单的差异确定过渡期差异项目,并在交易尾款支付时予以调整。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过户期间的经营收益或亏损由惠州置业享有或承担;标的资产过户后的经营收益或亏损由金昊公司享有或承担。
三、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