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华都汇7号综合楼27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绍兰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网络投票情况 | 总体出席情况 |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类别有表决权总股份数比例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类别有表决权总股份数比例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 | 占该类别有表决权总股份数比例 |
1 | 14,793,727 | 2.0192% | 80 | 388,733,373 | 53.0591% | 81 | 403,527,100 | 55.0783% |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与视频结合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见下表:
议案名称 | 类别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议案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总体 | 403,474,800 | 99.9870% | 52,300 | 0.0130% | 0 | 0.0000% |
中小投资者 | 108,371,650 | 99.9518% | 52,300 | 0.0482% | 0 | 0.00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邓路宁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请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