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5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7093;期权简称:双林JLC1。
2、本次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0.4962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372%。
3、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42)。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合计100.496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734元/股(以下简称“本次自主行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 2020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张晟杰先生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 2020年4月28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 2020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
1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81.5万份股票期权及181.5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
(七) 2020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及数量调整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235,000股调整为421,77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61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调整为10.86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当出现《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三)”中规定的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以及“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一)”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61元/股调整为10.86元/股;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9.22元/份调整为
21.79元/份;首次授予期权及预留期权的行权数量由2,050,000份调整为3,679,27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 2021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九) 2021年5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2021年6月11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完成了为39名激励对象的88.880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工作。2021年06月15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自主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止(包含头尾两天),完成了为39名激励对象的88.6305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第一期行权工作。
(十一)2022年7月13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完成了为37名激励对象的76.796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工作。2022年7月27日,公司公告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自主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包含头尾两天),完成了为38名激励对象的77.683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第二期行权工作。
(十二)2023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1、等待期届满
根据《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0年6月12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于2023年6月11日届满。
2、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42)。
三、本次自主行权安排
1、本次自主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止(包含头尾两天)。
2、期权代码:037093
3、期权简称:双林JLC1
4、可行权数量: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0.4962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32.649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372%。
5、可行权人数:36人
6、行权价格:21.734元/股,若在行权期中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7、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8、行权安排: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果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应避免出现短线交易行为,即行权后6个月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得行权。
9、本次自主行权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数量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42)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 (万份) | 第三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第三次行权数量占已获授期权的比例 | 第三次行权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袁华刚 | 董事、总经理 | 34.9979 | 11.6786 | 33.37% | 0.0159% |
黄灵谋 | 董事 | 34.9979 | 11.6786 | 33.37% | 0.0159% |
张华纲 | 董事 | 17.9477 | 5.9891 | 33.37% | 0.0082% |
罗军 | 董事 | 17.9476 | 5.9890 | 33.37% | 0.0082% |
王志波 | 副总经理 | 12.5634 | 4.1924 | 33.37% | 0.0057% |
杨彬 | 副总经理 | 12.5634 | 4.1924 | 33.37% | 0.0057% |
赵玉林 | 董事会秘书 | 12.5634 | 4.1924 | 33.37% | 0.0057% |
王晔弘 | 财务总监 | 5.3843 | 1.7967 | 33.37% | 0.0025% |
核心业务骨干(28人) | 158.8368 | 50.7870 | 31.97% | 0.0693% | |
合计(36人) | 307.8024 | 100.4962 | - | 0.1372% |
注:1.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60≤S<80,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按照80%解锁,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4.4173万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9398万股。
2. 公司2022年度股权激励考核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712亿元,大于触发值4亿元,小于目标值5亿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83.4242%,对于不符合行权条件/未能解锁的部分,公司将做注销/回购注销处理。
10、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本次自主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专户,并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
11、本次自主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四、本次自主行权承办券商
本次自主行权的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权期限内激励对象可通过承办券商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承办券商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具备自主行权的操作功能、符合合规性要求,并已完成所有业务准备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自主行权业务系统接口要求。
五、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
名称: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97880100100077522
2、募集资金存储的说明及承诺
本次自主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银行专户,并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
六、本次自主行权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自主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次自主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0.4962万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7.5927万股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32,645,729股增加至733,826,618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3、假设本次自主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00.4962万股,增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7.5927万股,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733,826,618股,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其他说明
1、本次自主行权将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生效。
2、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