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沈和平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派林生物(000403)公司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沈和平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

本次增持主体沈和平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英豪”)的关联方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帮科技”)持股25.78%的股东兼董事沈和平先生拟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计划告知函》,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沈和平先生计划自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28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沈和平先生

截至本函出具日,沈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函出具日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函出具日之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主体沈和平先生为胜帮科技的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沈和平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胜帮英豪为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拟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与上市公司关系拟增持金额下限拟增持金额上限
沈和平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1,000万元2,000万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28元/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人员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事项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18个月内不转让增持股份。

2、本次增持主体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交易所自律性规则有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和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