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董作军 尹 军 汪文祺
张雨田 马 骏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