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诉讼进展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进展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成科技”)涉及的因公司决议撤销纠纷引致的诉讼(以下简称“本次诉讼”),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近日,公司收到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晋0110民初2811号之三】,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诉讼事项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已准许撤回起诉,本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2023)晋0110民初281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